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规划院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更好的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加强直属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意见》等有关党内条规,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充分认识和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重要意义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新阶段党的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党的先进性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来体现,党的先进性如何最终取决于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院党委和各党支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林业局党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推进我院改革加快发展的政治核心;共产党员是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保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对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定不移地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取得生态建设“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攻坚战全面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我院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联系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坚持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 以提高我院整体水平为着眼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我院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目标要求
通过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院各级党组织政治坚定、组织健全、制度落实、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成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坚定实践者;成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政治核心;成为认真履行职责,教育和组织广大党员建设一流队伍、树立一流形象、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战斗堡垒;成为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促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坚强保证。
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勤奋学习,精通本职业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的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为院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高标准、办事高效率、服务高质量;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多做贡献;坚持“两个务必”,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集体,珍惜荣誉,自觉维护院的形象,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四)指导原则
必须坚持把先进性建设作为院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纳入我院总体工作,与院行政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步推进。
必须坚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先进性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工协助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动的先进性建设工作格局。
必须坚持把先进性建设的着力点放到提高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上,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在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必须坚持把党员教育工作贯穿于先进性建设的全过程,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把先进性教育经常化,常抓不懈,全面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必须坚持紧紧抓住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果,发挥好政治保障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必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先进性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水平。
二、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
根据《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国家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全面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所肩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本岗位业务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
(三)坚持用先进性标准对党员进行严格教育、全面管理和有效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严格按《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内容和职责开展党内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宣传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和群众爱岗敬业,为我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贡献智慧。
(六)做好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优良传统、形势任务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院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团结、稳定、和谐工作氛围。
(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领导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合法地开展工作。
(十)结合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制定和完善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制度,及时总结先进性建设的经验,做好评优评先工作。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
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和有关法规制度,学习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理论及林业知识,强化理性思维、战略意识,拓宽知识面。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理论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共bet36365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有计划地学习当代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反映当前发展趋势的新知识、新理论,拓展知识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与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当前林业建设和我院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正在着手做的事情结合起来,边学习边思考,触及思想、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拓展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把理论转化为世界观,把认识转化为党性,把知识转化为能力。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单位建设,各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理论著作,带头研究前瞻性理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运用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的督促检查,年初检查学习计划,年中检查学习笔记,年底检查体会文章,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写出一篇理论学习文章,并把理论学习的效果作为考核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和先进个人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每年举办中层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沟通情况,交流思想,推动工作。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党校轮训制度,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安排推荐党员领导干部到局党校参加学习培训。各党支部(处室)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教育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把坚定的理想信念落实到坚持科学发展观上来,落实到完成“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林业工作的任务上来,落实到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来。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刻苦学习业务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精通本职业务,提高作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推进我院发展作贡献。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齐抓共管相结合,明确责任,坚持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一起抓,坚持管人、管事、管思想相统一。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效果。坚持政治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关心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更要重视加强思想引导,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克服困难的信心,敢于开展批评,纠正错误倾向。坚持党员的先进性和带领职工群众共同进步相结合,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教育、激励、感染职工群众,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领导干部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与群众谈心,多做思想工作,加强沟通,院主要负责人要经常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谈心2次;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也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做好引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亲和力。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一)健全党的组织
按照《党章》的规定,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要建立党支部,新组建的部门要同步建立党组织。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制度,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成员原则上应进院党委委员会。院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处室行政主要负责人兼任。党支部有3名以上5名以下(不含5人)党员的设支部书记;党支部有5名以上7名以下党员的设支部书记,根据需要可设支部副书记;党支部有7名以上党员的要成立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根据需要设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处室原则上应有2名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有10名以上党员的应划分党小组,并设党小组长。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为院党委、各党支部履行职责的第一责任人,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处室党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党支部委员按其分工,各负其责。
(二)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严格执行《中共bet36365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规定》。党委和各党支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院班子和处室班子自身的思想、政治、作风、业务、廉政建设,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在学习、工作、纪律、团结、廉洁等方面作表率。
(三)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支部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以重视。要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和近期发展计划,积极开展党员培养工作,鼓励要求入党同志的积极性,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志吸收到党内,不断扩大党的队伍,增添新的力量。
坚持以新时期党员先进性标准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四)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础,党支部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院党委要认真组织,加强对各支部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对《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履行情况、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制度落实情况,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要坚持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把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作为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自主开展工作能力和加强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委和党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院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行政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凡属涉及院改革发展等方针政策性大事,凡属涉及全局性问题,凡属人事安排,党的建设等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在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全体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成员,应在会前向其征求意见,会后向其通报情况。院党委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人数的,一般不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凡是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意见,但在党委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决议相违背的言行。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研究处理重大问题,既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也要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和维护集体领导,又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通报分管工作情况。
(二)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院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至少要组织上一次党课。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在本单位和本支部讲一次党课,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也要带头讲党课。
(三)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院领导班子、各处室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程序,认真抓好七个重要环节:一是党员个人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查找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以及立足本职岗位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三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四是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党性分析;五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六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七是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坚持把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教育形式,使先进性教育经常化。
(四)坚持党员思想汇报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
每位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结合年终总结,党员领导干部要向院党委提交思想、工作情况总结。党委和党支部要分别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等不同方式,对党员进行思想状况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科学的定性、定量分析,弄清存在问题的性质、范围和形成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各党支部要随时将本支部党员思想情况报院党委,党委要将院党员思想状况及时上报直属机关党委。
(五)坚持“争先创优”制度
坚持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党委每两年组织评选表彰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按要求向国家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候选名单。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院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多为干部职工谋利益、办实事。要定期召开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在作出决定前,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特别要认真听取生产处室同志的意见,要注意发挥院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支持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院的决策和管理,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深入处室、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真实的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要强化改革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办检查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制,对院研究决定的事项和部署的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善始善终、逐级抓好落实。
要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关心群众,务求实效。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打赢生态建设“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攻坚战这一中心任务与我院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想大事、抓大事、办大事,下大力解决改革和发展中深层次困难和问题。
每位党员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无论是到外地执行监测核查任务,承担规划、设计项目,还是到基层出差、调研或执行其他公务活动都应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讲排场,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以任何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不得收受执行公务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及土特产;不得参加、安排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和与工作无关的旅游活动;不得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和各党支部要重视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院、处重要工作议程,与生产和业务、日常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坚持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恒”,严格遵守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局党组制定的“六不准”等纪律规章,自觉以法律法规规范从政行为。经常开展廉政典型教育,大力宣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集中教育相结合,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人财物重要管理部门党员干部重点教育和全体党员普遍教育相结合,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御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诱惑。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执行政治工作纪律、组织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始终保持思想政治上的坚定性和道德情操上的纯洁性。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bet36365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继续实行规划院领导干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每年要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作出部署。
各党支部和领导班子也要对本处、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行政主要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按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坚持和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二是加强干部监督,要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三是加强群众监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大经济活动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事项要按规定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切实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保证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监督和约束之下。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